5月1日起施行!又一城市立法支持低速無人車上路

時間:2024-04-08

來源:低速無人駕駛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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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全國已有超50個城市出臺自動駕駛試點示范政策。

新戰略低速無人駕駛全媒體獲悉,《杭州市智能網聯車輛測試與應用促進條例》已經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批準,將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杭州成為全國首個以地方性法規明確自動駕駛車輛上路具體流程的省會城市,也是全國首個為低速無人車立法的城市。

據了解,該《條例》明確市人民政府建立監督管理聯合工作機制,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從低風險到高風險、從簡單類型到復雜類型規范智能網聯汽車和低速無人車道路測試、創新應用活動具體流程,具體包括管理機制、申請條件、審查流程、行為規范、監管要求和退出機制等六方面內容。

規定低速無人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通過地方性法規賦予低速無人車路權。率先探索商業化模式,明確在創新應用過程中向不特定對象收取費用的,應用主體應當提前七日向社會公布有關計費規則。為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智能網聯汽車“車路云一體化”應用試點提供良好的法規支撐。(點擊文末“閱讀原文”查看條例詳情)

自動駕駛立法,各界熱議已久

自動駕駛作為一項綜合型高新技術,可以幫助緩解生產中的招工難、成本高、效率低、安全性缺乏等問題,幫助提高人們生活的便捷性、舒適性和幸福指數,特別是在物流運輸、清掃保潔、安防巡檢、接駁出行等場景的應用非常廣泛。

自動駕駛車輛要上路,實現規模化、商業性落地應用,立法的支持尤為重要。雖然與德國、英國等歐洲發達國家比,我國自動駕駛立法相對落后,但社會各界都在積極推動相關工作,特別是兩會期間。

在2016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百度公司CEO李彥宏與全國政協委員、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就提出加快自動駕駛立法的提案。其中,李彥宏提出加快制定和完善無人駕駛汽車相關政策法規,搶占產業發展制高點;李書福則呼吁自動駕駛給中國汽車行業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挑戰和機遇,盡早進行立法的預案刻不容緩。

2018年3月全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有關加快自動駕駛立法的第6219號建議,工信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委均表示要加快自動駕駛立法及監管。同時公安部還積極推進《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為智能網聯汽車創新變革提供發展空間和安全保障,并且積極打造道路測試環境,為智能網聯汽車發展創造良好的道路環境。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則從標準化頂層設計、檢驗檢測認證技術、產品責任研究等方面開展相關立法及標準化工作。

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信息安全行業協會會長談劍鋒建議,由網信辦牽頭工信部,盡快完善和落實智能汽車軟件供應鏈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標準,確保產業安全、健康穩定發展。同時他還建議由網信辦牽頭工信部,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快智能汽車數據安全管理制度細則的落地執行,確保社會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

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國際城市發展研究院創始院長連玉明在《關于以立法制度創新推動自動駕駛先導應用的提案》中指出,當前,自動駕駛相關數據保護缺乏監管,應對進一步完善自動駕駛領域數據基礎制度體系,強化頂層設計。全國人大代表、小鵬汽車董事長、CEO何小鵬向大會提出《關于探索加快自動駕駛應用落地體系化保障的建議》,何小鵬表示,隨著自動駕駛技術的加速發展和落地應用,與之相配合的體系化保障與支撐不完善的問題也日益凸顯,包括安全機制保障、基礎設施保障和法律法規保障等。

在2024年的全國兩會上,連玉明又一次向大會提交了《關于加快〈自動駕駛法〉立法進程的提案》。連玉明表示,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制度針對的是有人駕駛的傳統汽車,自動駕駛汽車發展面臨車輛不能入市、不能上牌、不能運營收費、車輛保險制度不完善、發生交通事故時責任無法認定、相關數據保護缺乏監 管等諸多法律問題。基于此,連玉明認為,加快《自動駕駛法》立法進程應當成為自動駕駛行業發展的重中之重和當務之急。

全國首部法規,開辟規模商用合法化路徑

關于自動駕駛立法,有學者認為,自動駕駛車輛立法伊始步子不能邁得太大,因為在自動駕駛技術還沒有完全成熟的情況下,立法完全放開是不現實的,但也不能讓法律成為新技術發展的障礙。有學者認為,自動駕駛領域的立法主要涉及監管法、責任法與保險這三個相互關聯的部分。有學者提出自動駕駛相關立法首先需明確概念,同時要細化網絡安全立法,還要堅持保障公眾安全優于鼓勵產業創新的原則。

據新戰略低速無人駕駛產業研究所了解,立法一般被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管理類”,即直接為各類主體設定權利義務;另一類是“促進類”,即以提倡、激勵、服務、引導以及對政府的考核評價作為核心價值。

2022年6月23日,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并于2022年8月1日正式施行。該條例是深圳市在新興產業領域的重要立法,也是中國首部規范智能網聯汽車管理的法規,對智能網聯汽車的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準入和登記、使用管理等作了全面規定,推動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2023年6月29日,上海浦東新區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浦東新區促進無人駕駛裝備創新應用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于2023年9月1日正式施行。據稱是國內首次通過法律性文件規范無人駕駛裝備創新應用活動的制度嘗試,旨在回應廣大無人駕駛產業主體的迫切需求,加速無人駕駛技術的商業化落地,助力浦東新區打造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

2023年11月29日,《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車聯網和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決定》正式施行,據稱是全國第一部省級關于車聯網和智能網聯汽車的地方性法規。《決定》屬于“小切口”立法,共19條,主要包括明確高質量發展思路、引導產業創新協同發展、推動車聯網基礎設施建設等6個方面,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杭州市智能網聯車輛測試與應用促進條例》,是除經濟特區外全國首部省會城市的自動駕駛地方性法規,也是全國首部低速無人車立法,所稱智能網聯車輛明確指出包括智能網聯汽車和功能型無人車。

目前看來,深圳、上海、江蘇、杭州已在全國率先填補了自動駕駛地方立法的空白,為其他省市立法以及國家級相關立法提供了重要參考。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有超50個城市出臺自動駕駛試點示范政策。

同時,新戰略低速無人駕駛全媒體注意到,隨著低速無人駕駛技術發展和應用日趨成熟,專門針對低速無人駕駛產業甚至更細分場景出臺的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也在健全完善。

如今年3月,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青島市公安局、青島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印發的《青島市低速無人駕駛車輛道路測試與商業示范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已經將“低速無人駕駛車輛”明確寫入文件名稱。

有法學研究者表示,從長遠來看,自動駕駛車輛立法應當朝著規范化、體系化的方向邁進。至于自動駕駛車輛的立法體系,基本內容應當包括自動駕駛車輛測試制度體系、自動駕駛車輛運營制度體系、自動駕駛車輛操作規則體系、自動駕駛車輛保險制度體系、隱私權保護和數據安全漏洞防范法律體系以及自動駕駛車輛交通事故責任體系等。每種規則或者法律體系均有不同的具體內容。

由低速無人駕駛產業聯盟、新戰略低速無人駕駛產業研究所主編的《2023-2024年度中國低速無人駕駛產業發展研究報告》顯示,2023年中國低速無人駕駛行業銷售規模約85億元,同比增長63%;各類低速無人車銷售數量約24500臺,同比增長22%。

新戰略低速無人駕駛產業研究所預測,2025年中國低速無人駕駛產業總體銷售規模將達160億元,各類低速無人車銷售數量或達3.4萬臺。伴隨我國自動駕駛立法進程的加快,各個低速無人駕駛細分場景的發展趨勢與機遇,可詳見報告全文。

《2023-2024年度中國低速無人駕駛產業發展研究報告》

【出版日期】2024年4月

【售價】¥3600

【交付方式】Email電子版

【咨詢電話】18823457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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