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自動駕駛國家分級標準公示

中國版《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基于駕駛自動化系統能夠執行動態駕駛任務的程度,根據在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角色分配以及有無設計運行條件限制,適用于 M 類、N 類汽車,其他類型車輛可參照執行。根據該標準規定,駕駛自動化共總分為 6 級,從低往高依次為 0~5 級。
(應急輔助)駕駛自動化系統不能持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但具備持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部分駕駛輔助)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且具備與所執行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相適應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組合駕駛輔助)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和縱向運動控制,且具備與所執行的車輛橫向和縱向運動控制相適應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有條件自動駕駛)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
(高度自動駕駛)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接管;(完全自動駕駛)駕駛自動化系統在任何可行駛條件下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接管。
簡單來看就是,0、1、2 級的主要駕駛權都在駕駛員手中,駕駛員也不能 " 脫手 "、" 脫眼 ",要保持對駕駛任務的隨時接管。從第 3 級開始就基本 " 解放 " 駕駛員,一定條件下可以 " 脫手 "、" 脫眼 "。到第 4 級駕駛員已經被 " 解放 " 出來,系統足夠高度智能了。至于最高的第 5 級就是可在任何條件下自動駕駛。
目前全球公認的汽車自動駕駛技術分級標準只有兩個,分別由美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NHTSA)和國際自動機工程師學會(SAE)所提出。這回由國家工信部牽頭制定分級標準,未來將有效解決商業落地的問題,自動駕駛這一曾經美好的愿景,可見正逐步化為可能。
此舉意義更在推動汽車產業智能化的良性發展,隨國標新規的出臺,有望為我國后續自動駕駛相關法律、法規、強制類標準的出臺提供有力的支撐。進軍藍海對內不僅填補了政策層面的空白,對外也有著不可忽視的戰略意義。